私募股权基金公司如何参与被投企业管理?如果说,股权安排是私募股权基金参与被投资企业控制和管理的基础,那么,安排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基金能够有效参与被投资企业的途径和方法。
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使私募股权基金顺利的把握被投资企业的战略方向、重大决策以及财务和经营状况。它的核心内容,是围绕如何把握或者分享被投资企业的控制管理权。
一般来说,一个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企业控制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公司的所有者,也就是公司股东;二是公司的经营者,也就是公司管理层。
表面上来看,公司所有者(股东)有权更换管理层人员,所以对公司的控制权似乎都要高于经营管理层。但很多情况下,被投企业的股权结构比较分散,各股东方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这是,公司所有者(股东)对经营管理的者更换或有效控制就不那么简单了。相反,公司经营管理者因为直接运营公司,有时反而对公司的控制会更直接、有效、重要。
对于公司控制权的问题,一般的私募股权基金都会选择做小股东。由于小股东在公司所有权层面的控制是比较弱的,因此在经营管理层面的控制权争取,就显得特别重要了。
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基金获得部分参与权与监督权的主要途径有:占有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席位以及推荐或者更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等等。
私募股权基金如何参与董事会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呢?
大家都知道,董事会是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和管理。作为小股东的私募股权投资者,一般会要求在董事会中至少占有一个席位,以保证能够有效的参与公司的经营和决策,随时了解公司的各项运作事务以及具体经营情况。同时,私募股权基金也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在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对外投资资产重组、重大资产购置、企业经营层的选择以及薪酬制度、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等重大事项中发挥一定作用,参与董事会决策。
私募股权基金虽然在董事会中占有一个席位,可以随时了解并且参与董事会的运作。但因为仅仅拥有一个董事席位,并不能确保私募股权投资者的投资安全。因为董事会的决策权掌握在大股东的手中,其所做出的一些决议可能损害到私募全基金投资者的利益。正是因为这样,私募股权基金往往要求这个董事会席位具有一票否决的权利。这种权利体现了私募股权基金对于参与被投资企业控制管理的一种理念:只是帮助企业进行重大决策,而不干预所投资企业的具体经营事务。这样的底线和红线思维,只是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而不是应该去做什么。这样尽量避免企业管理团队的创新精神不受到抑制,不去扰乱企业的决策经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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