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基金的过程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意识到“买基金就是选基金经理”。作为基金的“灵魂”,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对于基金的净值影响也是十分深刻。
都说基金也要长期投资,但是在公募基金领域,三年五载就换基金经理的现象也是十分普遍。当自己持有的基金经理出现变更时,怎样才能第一时间知道?
不仅更换基金经理在公募行业十分常见,基金“限购”也已经成为行业的一种常态。一般来说,基金暂停申购或暂停大额申购是为了避免资金短期涌入规模暴涨,摊薄存量持有人的收益而进行的操作。此外,考虑到投资策略有容量限制,也有基金公司会选择对基金进行限购。在基金开启“限购”、“限额”模式后,可以在哪里查询到相关信息呢?
其实不止基金经理变更,包括基金的募集情况,基金净值、基金年报,甚至是基金的清算情况,都属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公募机构都是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披露。
基金信息披露有相关依据吗?
答案是有的,依据正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为了优化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9年7月26日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8号
),该办法正是为了规范公开募集基金信息披露活动,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该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施行。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哪些?
根据办法规定,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日常机构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有哪些?
按照基金信息披露一般规定,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17个大类,分别是: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含资产组合季度报告);
临时报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
澄清公告;
清算报告;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除了常规的信息披露外,在基金发生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也需要在两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这部分内容也被成为基金临时信息披露。这里所说的基金重大事件包括基金经理变更;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或重新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等。
基金信息披露的平台是什么?
根据办法,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并且指定网站应当无偿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披露服务。
除了这些按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外,基金公司还可以也可着眼于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角度,在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误导投资者、不影响基金正常投资操作的前提下,自主提升信息披露服务的质量。
包括可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移动客户端、社交平台等方式向投资者提供信息披露服务。以及通过月度报告等方式提高定期报告的披露频率。不过,基金管理人应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公开性,不得为短期营销行为临时性、选择性披露信息。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不得早于指定媒介和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也就是说,基金信息披露是有相应依据的,基民无需担心基金公司“悄咪咪”地变更基金经理,变更基金投资范围,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些都是需要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并且对于公开披露信息的平台,也是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基金公司网站都是可以查阅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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