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对信息披露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公开信息披露是公开发行基金的重要制度优势,在保证基金产品的公开透明度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披露主要是由披露义务人进行,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召开基金股东大会的基金股东。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应披露的主要是信息有:
(1)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合同;
(3)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基金募集情况;
(6)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7)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8)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9)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0)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11)临时报告;
(1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4)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5)澄清公告;
(16)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投资人可以查找的途径有:
①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家报刊;
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③其他基金管理人授权相互合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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