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不是真实的货币。与支票和电汇不同,它不能实现价值,不能通过银行转账,只能流通于网络世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发行和管理规范。
2021年,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关于虚拟货币炒作的合法性,《通知》指出:
(1)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是非法金融活动。
(2)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如果违背公序良俗的,则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虚拟货币炒作的危害
1.暴涨暴跌,市场操纵性强。
虚拟货币市场深度不足,再加上新热点概念引发的非理性积极或恐慌情绪,暴涨暴跌是常有的事,很难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市场操纵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高,容易造成经济损失。
2.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热点制造高收益骗局。
某些诈骗团伙利用虚拟货币热点概念进行炒作,有的以“高收益率”作为诱惑,给出“只涨不跌”“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的虚假承诺,具有极强的煽动性、蛊惑性。
在实操中,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趋势可能由犯罪分子在幕后操纵。同时,不法分子会设定利润和现金提取门槛,诱使受骗投资者继续增加资金,最终难以提取现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或巨大的财产损失。
3.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实施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
犯罪分子通过公开宣传吸引公众投资资金,吸引投资者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的特点。
此类犯罪规模大、受害人众多、涉案资金多,对社会和金融秩序稳定带来严重危害。而当事人一旦参与非法“发展下线”和诱骗其他投资人的行为,就意味着触及了法律红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为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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