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无人驾驶离我们还有多远?智能驾驶行业接下来会走向何方?发展前景如何?
作为近年来“中国智造”最大的增量之一,新能源车、智能网联汽车不仅在消费市场攻城略地、走向世界,也在资本市场吸引了无数资金的密切关注。前述问题,是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共同关心”。
11月23日周四,A股汽车产业链再度爆发,汽车零部件、无人驾驶、一体化压铸、新能源整车、华为汽车等概念板块领涨两市,福赛科技、华阳变速涨超14%,远东传动、长安汽车、万集科技等多股涨停。
消息面上有乘联会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11月1-19日,乘用车市场零售97.4万辆,同比增长19%;新能源车市场零售40.2万辆,同比增长37%,环比增长2%。
此外,智能驾驶“头号玩家”之一特斯拉推动FSD入华得到官方确认;市场中还有长安汽车、华为车BU相关“小作文”流传,不过已被辟谣。
除开消息面对国内新能源车行业良好发展的确认,板块情绪得以爆发,核心“增量”逻辑其实还是自动驾驶的落地有切实进展。
国内自动驾驶推进到哪一步了?将对国产汽车行业带来哪些影响?哪些产业链和公司将获得利好?下文为大家梳理。
权责划分+试点规范明确,L3自动驾驶将至!
11月17日,工信部、公安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简称“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份《通知》中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明确要求和对责任划分的明确定义,让高端智能驾驶在国内的落地,有了明确的规范、试点申报方案。也让我们可以得出落地时间预期,和行业走向的大致预判。
在工信部对《通知》的解读中,我们可以看到:“截至2023年8月,全国累计开放测试道路超过2万公里,一批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大量研发测试验证,部分产品已具备一定的量产应用条件。”
文中所指“自动驾驶功能”,正是市场期待已久的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定义的3级驾驶自动化(有条件自动驾驶)和4级驾驶自动化(高度自动驾驶)功能。
其中3级驾驶自动化一直被认为是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分水岭,L3级别之后,驾驶的主导权逐渐从驾驶员转移至自动驾驶系统。
驾驶主导权的转移,带来的首要问题是相关驾驶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难题,而在这次《通知》中,一个“里程碑”式的突破是,四部门首次明确了高阶智驾事故责任归属,搬走了长期阻碍高阶智驾落地的“绊脚石”。
具体的权责认定标准先按下不表,在《通知》中还明确了自动驾驶道路试点的申报流程及相关规范,指导车企申报。
流程已然明确公开,也难怪特斯拉对于FSD在国内落地信心满满。据中国基金报报道,近日特斯拉中国官网的车主手册里,增加了完全自动驾驶能力(Beta)即FSD Beta版的功能介绍,不过后面特斯拉官网又删除了相关内容。
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受益产业链全公开!
毫无疑问,L3以上的自动驾驶功能将是未来高端车型乃至于汽车行业的核心差异化竞争力,它的便捷性和安全性将从根本上拓宽汽车的消费人群——这从搭载鸿蒙高端智驾系统的华为智选车今年的爆火就可见一斑。
由此可见,为了抢占竞争先机,国内主机厂也将踊跃报名此次试点,其中的头部企业凭借技术储备和在地优势,有望率先通过审核和测试验证,获取试点资格。根据中金预测,第一批车企有望于2024年初获得资格。
在这轮“智驾升级”试点浪潮中,技术储备深厚、已占领用户心智的华为智驾系统,或将持续赋能其汽车产业链,在自动驾驶的试点中受益进一步扩张。
华为在智能驾驶领域的技术储备,不仅体现于其推出的鸿蒙智驾系统,事实上,华为还深度参与了自动驾驶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例如交通运输部2023年10月发布的《公路工程设施支持自动驾驶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自动驾驶技术的进步离不开车与路的协同,智能车在硬件冗余设计、软件不断迭代的同时,路端也需要进一步智能化。《指南》就明确了路端设施如何为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服务,制定了相关设施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用于指导智能化公路工程的建设。
从自动驾驶试点城市⼯作来看,推进自动驾驶落地,不仅需要“车的智能”,更需要“路的智能”,已成为各地共识。在政策端的不断推动下,我国车路协同建设正不断推进。
中国车路协同参与者主要分为HBAT、ICT厂商、汽车供应商和集成商四类。在此之前华为就已积极开展跨行业合作,联合大型整车厂、ICT厂商、芯片厂商等,构筑车路协同网络。
巨头引领下,产业链多家公司也参与其中,与地方政府共同推进路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智能在线信号灯、路口环境识别摄像头、成像激光雷达、5G 网络等。据不完全梳理,A股市场中就有以下上市公司参与其中:
风险揭示:本文所涉及的内容不保证数据完整性与准确性,分析结论仅供参考,所涉及品种均不构成实际投资操作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转载、引用、翻译、二次创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影音等其他形式展现作品内容)或以任何商业目的进行使用的,必须取得我司许可并注明作品来源为私募排排网,同时载明内容域名出处。
本页面所涉私募基金内容仅对合格投资者展示!因擅自转载、引用等行为导致非合格投资者获取本文信息的,由转载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
本页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相关数据及信息来自基金管理人、托管估值机构、外部数据库,并可能援引内外部榜单、其他专业人士/或机构撰写制作的相关研究成果或观点,我司对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实质性判断,对所涉产品/机构/人员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预测、保证,亦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将其用于商业用途。转载、引用、翻译、二次创作(包括但不限于以影音等其他形式展现作品内容)或以任何商业目的进行使用的,必须取得作者许可并注明作品来源为私募排排网,同时载明内容域名出处